法人私人财产是否会被执行
更新时间:2009-08-20 17:16:43
问题描述:
本人07年底注册的一家公司,做软件的,08年年底遣散3名员工无纠纷,09年3月4日招到甲乙两人(两人之间系朋友关系),合同约定发工资日期为每月15日,原计划是4月3日前把项目完成结果没有完成,直到4月15日还是拿不出东西来,当天对方要求一定要发清工资,我说这个项目完成了就发工资,如果延期一个星期左右完成也是可以接受理解的,但是到4月15日还没有完成说明进度和工作是有问题的,我当时要求对方确认还要多久可以完成,对方感觉事情败露,便使用粗暴手段挟持我,要求我发工资,当天晚上我报了两次警,第二天又到公司骚扰,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营业,我决定暂停歇业。后来我通过公司分配的QQ工具才发现,对方两人早有预谋,是想骗点工资准备15号拿到工资就走人,公司要求做的东西根本就是一塌糊涂。目前对方到劳动部门仲裁,不过尽管我这边没有做什么错事,估计还是会判我输,注册资本为10万,由于08年运营亏了不少钱,在他们来之前帐上已经没有资金,他们来后公司帐上进帐1000元,未取出。面对对方如此恶劣行经,目前本人已经心灰意冷,公司不再经营,如果劳动仲裁判我输的话,是不是只要执行公司帐上的资金就可以了,目前公司没什么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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