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打的借条有法律效率吗
更新时间:2009-08-20 15:36:31
问题描述:
2008年,我与在交往的时候曾经开玩笑的给她写过一张5万的欠条,是她要求我写的,我拒绝她.但最终还是给她写了,不是出于我的真实想法.
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她突然间来向我要钱,说要到法院起诉我.
她真实的意思是没钱用了,想让我给她些钱用。我说我没有,她就说我欠她钱。
我跟她交往的时候骗她我租来的房子是我买的,我在上班的公司里有股份。因为她是一个很物质的女孩,我这么说是想告诉她我有钱。也许是因为她相信了我说的话,所以她才让我写下借条。
一、她当时并没有真实的借给我钱,只是说以后分手了这算是我欠她的。
二、我没有接受过她的借款,那法庭会判我还款给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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