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权冻结债务人配偶银行账户
更新时间:2009-08-20 09:31:06
问题描述:
大概二十年前,父亲向别人借了五千元。十年后仍无力归还,债主遂起诉法院,我记得按照利息应该归还1万元了,父亲为躲避债务,便跑到外地躲起来了,从此到目前为止仍未出现过,也没有和家里来过电话,也没有往家里寄过钱,我从初中开始的学费都是由母亲承担的。今年年初,法院未通知我母亲本人的情况下,将我母亲账户冻结,里面大概有2万元左右。法律上规定如果一个人失去联系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失踪,失去联系三年以上可以申请死亡,(是不是这样,请教大律师),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十年间的财产是不是不应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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