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之疑惑
更新时间:2009-08-20 10:05:53
问题描述:
父亲是二儿子,当时奶奶和爸爸联名的农村宅基地房产证,2001年父亲决定卖给同村村民冯某(亲戚),后来妈妈知道后不同意,但是被爸爸劝服这个买卖成交了。
后来这个冯某连我家的农地收益也据为己有,并且将我父亲借用给他的一处房子说是自己的,我父亲为此骂过冯某,并且不想买卖这个农村房产给冯某了。
2008年父亲病逝后,我到公证处了解继承事项,(因为当时房产并没有过户),公证处的人说,这个房产的权属很复杂,因为奶奶有两个儿子,这个房产的继承要经过二叔的同意,二叔在香港很少过问家乡的房子的事情,当时我提到这个买卖的情况,公证处的人说:这个买卖估计不是一个合法的买卖,因为大家都有继承权属,也不是你爸爸卖了就是合法。
后来我跟二叔说了情况,他也不同意卖。
如果这个买卖不合法,我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判这个买卖无效,并退回当时的钱给冯某,免得叔叔骂我呢?但是实际到今年已经2009年了,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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