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房屋约定协议有效
更新时间:2017-09-28 01:17:51
问题描述:
我弟与前妻共有一套住房,现他们办理了离婚析产,他赔偿前妻的款项由我支付,房屋的另一半所有权归我,也就是房产证的人名由我弟夫妇的名字改为我和我弟的名字。现在想问一下:
1、如果我去房管局办理买卖转名的时候只按房屋1%的份额买卖改名的话,房屋改成我弟和我的名字行吗,行的话会不会影响以后我占50%的份额。
2、为了明确以后有关此房屋相关的用途,出租收入的用途,费用的摊分,抵押买卖等有关事宜我们签订了一份房屋约定协议,我想问下如果不做公证只是我们俩签字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要如何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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