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更新时间:2009-08-18 18:06:03
问题描述:
2004年10月登记结婚。请问;现在我和妻子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有效,受法律保护。
1;自双方登记之日起,婚后双方经济独立,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双方婚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3;由于各自名下婚前婚后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收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4;各自名下婚前婚后债务债权,有各自承担和享有,与对方无涉。5;鉴于以上各条规定,甲方婚前按揭所购房产(婚前办好一切权证和银行按揭抵押手续)属甲方婚前财产。婚后还贷是甲方的债务,有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由于婚后双方经济独立,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婚后还贷也是甲方个人财产在还贷,婚后房产还贷部分权属仍归甲方。若双方离婚此房产婚前婚后一切权属(包括产权,还贷金额和增值收益)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6;乙方陪嫁家电属乙方婚前财产,归乙方所有。7;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财产等归各自所有。8;日常生活费用双方各付一半。9;就夫妻相互扶助,共建和谐家园原则。双方开立一个共同账户每月各拿200元存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以备家庭急用
16;双方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后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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