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
更新时间:2009-08-17 19:18:19
问题描述:
2002年1月,经熟人介绍我到贵州电信施秉分公司上班,具体工作是负责本乡片区的电信业务(电话的装.移机.宽带障碍查修.线路维护.话费收取.业务受理咨询等)。当时由于自己为“保证”有份职业,不提及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3月,单位为逃避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而要我们和单位签个“代理协议”,不签就“走人”,无奈下就签了。但是,在工作期间,单位对我们是执行考勤.任务考核制度.有上岗证.服务监督卡等。到2008年7月1日,单位突然一纸通知就把我解除了。请问律师:我这状况和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代理协议”的性质和范畴是指哪些啊?谢谢律师耐烦解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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