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索取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09-08-18 11:21:02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12月到一家饭店做采购的,07年9月替我做社会保险,08年开始才签合同,09年又签了合同,日期是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我于07年春节休息1天,08年春节休息2天,09年春节4天,其他时间都在上班.现在合同没到期老板要把饭店承包给别人,要辞退我,我能否向他索取辞退补偿费以及这几年没休息的星期天及节假日的报酬.应该可算多少天.请帮助解答,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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