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判决公平么?
更新时间:2009-08-17 18:27:35
问题描述:
我跟妻子现在有俩小孩,双胞胎,现在一岁九个月,小孩因母亲自身原因从生下来都是喂养的,在小孩三个多月时因家庭矛盾小孩母亲离家出走外出打工,一年期间对小孩未尽任何责任与义务,我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但不忍心小孩撤诉与她和好,过了四个月因矛盾女方把俩小孩又弃我家里不再过问,我再次提出离婚,提出两点请求:1 离婚 2 俩小孩有我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请问法院会怎样判?
问题补充: 但开庭时被告事实拒不承认,还找人做伪证,说假话,还开了好多病历单,说自己欠了好多债务,可这些债务我不知情,更不可信,她说的都是在离家出走期间所欠的,还说离婚她要求我偿还这些债务,请问这算共同债务了?她还提出要一个孩子!
这两天我跟法官联系了,他说到时候会判给他一个孩子,还会要求我赔偿一部分钱,法官据让不顾事实,把她的证据全部当真!
要这样公平么?我该怎么办?要是判给她一个孩子,他没管小孩期间的抚养费我能提出来让他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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