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8-12-02 11:16:48
问题描述:
我是名货车主,车从事运输因此雇用几名装卸工人,其中一名在下班回家途中驾无证无牌照的摩托车将路人撞死,工人的午餐由我免费提供,事故当天中午此人喝了二两酒,晚上出的事故,请问事故我有连带责任吗?这种临时的雇用我需要负担他的医疗费吗?如果是的话,我将承担多少药费,比例多少?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我无需负担他的医药费用?我的车目前挂靠在汽车代理公司,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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