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建在有工资但其他子女不管老人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8-14 23:42:21
问题描述:
我父亲有病瘫痪期间由我与妻子及母亲护理,但工资仅够日常开销,我护理父亲无从工作,我应不应该得到其他子女补偿,我护理父亲吴日无夜,其他子女袖手旁观,不补偿合情合理吗?如此的话,谁来照顾母亲,我母现以八十五岁,可知说病就病,说瘫,仅1800元工资,去了医药和其它怎么维持,如果住院的不够一日之开销,其他子女不管到时怎么办,我无工资又无积蓄,我母亦然,我父即用不起非医保药而误。难。我母总说她工资够,不向其他子女要赡养费,我要 ,他们不但要钱没有,她们还要把老人送到公寓去,变相遗弃老人,老父不去直哭,才吧。我护理老父六年,我母一直说够,2003-2007年二老工资总计才月1300-1700元,只能够必需开销,我们不去工作护理老人,得不到护理费合情合理吗?我父在时我欲告她们,但怕老父上火,可老父辞世了,她们连殡葬费都不给我母留下,以备不时之需或以养天年,甚至要求继承属于我名下的仅有母亲三十米房产,母亲尚在与我一起生活,2008年我母工资才到1800元内,我母应执迷不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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