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8-14 22:34:34
问题描述:
今年的6月10号,父亲在附近的预制场工作时(给需要维修的搅拌机烧电焊),因酷暑高温致使工作时高度疲劳,不幸掉进搅拌机,左脚造成粉碎性骨折及大面积皮肤坏死,右脚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直到8月3号才勉强出院。在这将近2个月的住院过程中,医疗费就花了3.2万多元。在父亲住院期间(7月5号),预制场老板强烈要求出1.8万私了,以后无论怎样都与他无关,因为预制场就在家附近,大家又是多年的邻居,当时出于情面考虑,加之当时我对父亲的病情又不太了解,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他并与他签了一份协议。当时以为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以减轻我们这个普通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可出院时医院说这是属于工伤,是不能报销的。再加上父亲的左脚是粉碎性骨折,做手术时上了钢针,一年后还要做取钢针手术,起码还要5、6千块钱手术费。现在父亲虽然勉强出院在家修养,那些营养费、误工费暂且都还不说,可就对方出的这1.8万单是应付医疗费就还相差甚远,求助各位帮我想想办法,怎样做才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