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五我去公司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候,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8-12-01 15:04:58
问题描述:
我的工伤等级已经评好了,而且现在已经离了职,上个星期五我去公司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候,我没有签字,因为我去公司上班还没有够十二个月,第一个月刚上了十二天班,公司也拿这个月来做平均工资做为本人工资,所以我没有签字,可是我今天去公司的时候,公司说现在劳动法改变了,只能按工伤交费工资来付给我,我的工伤交费工资才有一千块钱,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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