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增加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14 05:47:44
问题描述:
我与女方于2004年7月离婚,离婚时女方当月收入较高,认为我的收入不如她,所以她要求离婚,并带起她的家人把我赶出了家门,她因在当地有势力,所以孩子她要求由她抚养,我也只得按她的意愿办,当时家里的钱全给了她,并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她的收入马上没有,到了无法吃饭的地步,她作生意,生意亏,作什么都不成,存的钱又舍不得用,一天只吃一顿饭的地步,孩子跟她当然不好,而我本人在离婚后,事业马上就有了转机,收入大增,考虑到孩子可怜,于2004年11月我又让她与我同居了,家里的生活及一切大小花钱的问题都是我一人支付的,甚至把她母亲都接过来与我们同住,今年5月份我说把我父亲接过来,她就要求单过,并把我孩子带走了,我现在已把我父亲接过来,我父亲已71岁了,我必须照顾他,现在女方以我工资高,她无工作为由,要我将抚养费从现在够孩子抚养费提高到我工资的30%,并已诉讼到法院,我如给,就等于我抚养孩子的同时还得养她,心里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我有其它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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