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重期间多次重复意思表示能否作为遗嘱
更新时间:2008-12-01 12:56:20
问题描述:
张某与王某为退休老干部,有一套住房,根据当地政府文件,此住房是按王某所享受级别建造,在王某死后只有其妻张某邮居住权,张某死后此套房产由政府收回,其子女没有居住的权利。2002年当地政府决定出卖这套房产给王某,购买时按两人工龄折算,当时王某已经去世,其妻张某病重住院,住院期间张某多次向亲友和医生护士表示自己死后要将此套房产留给小儿子,其他子女也未反对。同时张某要求小儿子将小儿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二儿子居住,小儿子答应。不久张某去世,其子女发生房产纠纷,认为张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张某生前多次意思表示为遗嘱,遗产应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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