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下的赌债,且是非法高利贷,妻子是否要替丈夫偿还.?
更新时间:2009-08-12 10:35:00
问题描述:
因丈夫在外欠下非法高利贷,且用于赌,没有用于生活,妻子完全不知情,丈夫还用公房伪造假房产证做抵押,且房子还不是丈夫的,是丈夫哥哥的,丈夫借了八万元整的本金,每月都付利给债主,再写本金借条的同时,债主还要求另外写的一份五万元的利息借条,却没有注明是利息借条,丈夫跑路之后就没有再付过利了,现在债主找到妻子,因妻子没有工作,无力偿还,债主就说要住到这套公房里面,死活都不肯走,还一口咬定这套房子是他的。债主说若还请13万,就一笔勾销,请问妻子是否有义务要替丈夫偿还这笔钱,房子是否要抵押给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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