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什么事!?!
更新时间:2009-08-12 11:36:00
问题描述:
因为我老公犯运输毒品罪。案件已经经过最高法院判下来以后。也问过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中我名字滴车没有被没收。要我找办案机关拿回车。可我去了办案机要车时。他们告诉我车被没收了。我和办案机关说那车是我,我把车的证件拿出来给他们看。我说法院都说了没没收我车。怎么到你们这里就说没收我车了。我说你们不把车给我,我就去找局长。经过去了几次,我还找过中级法院书记员要他帮我出证明。那书记员说:我们怎么给你证明。我们没有没收你车。那车也没到我们法院来。那案件是最高法院都判下来了。没有的再审再判了的。要我拿最高判决书去。可我去了以后。办案机关还是和我说车被没收了。他说你看到没收个人财产吗?,我说法院都没没收车子。这里说滴明白没收了那些东西。在说那也不是他个人财产啊。这名字都是我的。怎么是他个人财产。后来有个人和我说:法院要车。也就是中级人民法院要车。办案机关要把车移送中级法院。请问有没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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