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这部分钱的所有权是否一定归公司所有?
更新时间:2009-08-12 10:55:3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私有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销售和技术服务。不知道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因为公司的劳动合同两份全部在公司。公司的产品有明确的定价单,我们销售给客户的产品不能低于定价单,具体卖多少钱由自己跟客户决定。我在外地做有一客户,在销售某种产品给客户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付出了相当多的时间,按超出公司价出售给客户,跟客户没有签定任何形式的合同,销售之后,按公司的定价和超出定价的部分利润给公司(公司也满意这个价格),我从中间得了一部分利润(因为公司不报销出差费用等费用)。金额有2万块钱,现公司每天威胁我让我把这钱还给公司,不还就报警,抓我坐牢判三年。请问专家:我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怎么定性?是不是一定像公司说的那样是侵占罪?急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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