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继承分配
更新时间:2009-08-10 23:55:31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婚后在地方上买了一套商品房(有产权证),该房现还有银行贷款14万未还,同时婚后我丈夫又在部队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是部队营区内的产房,无产权证,只能居住使用权),该房现银行还有19万元贷款未还,另外我们夫妻还有亲戚的借款12.5万元。现在我丈夫去世了(没有遗嘱),我无力偿还两边银行的贷款,想把有产权证的那套商品房卖了,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该套商品房目前和买家谈的价格是45万元,扣除中介费及个人所得税的话,实际只能拿到44万元。现在他的父母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办理产权变更的事,致使我无法正常卖房,现协商不成,如果通过法院分割的话,法院会具体怎么分割?第一继承人有:我,未成年的女儿,以及他的父母,共四人。另外可以拿到部队的死亡保险金5.7万元,以及民政部门发的一次性抚恤金6万元。所有这些该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问题补充: 对于那套没有产权的部队经济适用房,法院对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是否能支持属于我们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商品房卖了,全部用于还债了,我们只剩下了这套部队经济适用房,因这房子只有居住使用权,法院又会如何分割?会让我拆价对他们进行补偿吗?(已没有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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