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09-08-09 12:03:18
问题描述:
我先生的爸爸于2004年将使用权房屋购为产证房,其产证为一人所有,2009年初其父亲过世,其父有3个子女。其中老大女儿,老二大儿子,老三小儿子为我先生。
请问,老人过世后,房产遗嘱分割为大女儿90%,小儿子10%,大儿子无。请问在没有公正过的遗嘱是否有效?
请教,如果按照遗嘱上的10%的产权,小儿子有住居权和使用权吗?
请教,现房子被大女儿出租给他人,如何维权???
已协商多次,无法谈和?
现只想维护自己应有的居住权和产权?能通过何种方式得到保护?除了上法庭打官司,还有其他方式吗?
期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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