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行为能被判定有罪吗?我冤啊。
更新时间:2009-08-07 19:18:25
问题描述:
我请教各位律师一个问题:我和我的妻子长期不和,其根本原因是她的心思根本不在我身上,前几天我们又发生争执,我们在争执的过程中我女儿站在旁边哭,我把我女儿抱起,她来和我抢女儿,我为了不让她抢到女儿就抱着女儿甩了一下,在甩时我抱着女儿的手肘部恰好碰到她的下巴,致使她的下颚骨骨折,出事后她打电话叫来她的两个哥哥和两个嫂嫂,她的两个哥哥就在我家门口打我,把我的左耳耳膜打穿孔,右耳耳膜挫伤。事后她做了鉴定,提出和我离婚,要我们共有的房子、存款归她,并要支付为最高抚养费标准两倍的抚养费,因为我是公务员,她说我是故意打她,我的行为已经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被判刑并开除公职,据此来要挟我。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当时确实是在抱着我女儿甩的时候不小心碰到她,但是她现在一口咬定我是故意打她,这种情况法院能有充分的理由判定我有罪吗?还有就是我的耳膜被他的二哥打穿孔,但当时她家两个哥哥都打我,要确定是她二哥打伤我有点难,按照规定耳膜穿孔也构成了轻伤,也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能判定他二哥有罪吗?本来我是想好好解决此事的,但是她在此事上太绝情,看来我们只有上法院这条路了,想请教各位,我的行为会被判定有罪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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