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更新时间:2009-08-07 16:59:06
问题描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株医鉴[2009]29号 株洲市医学会 委托单位:株洲市卫生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省略)0733—8682128 患者:卢雅泰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5—7—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3873365486
医方: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姓名省略)0733—8815102
一、委托事项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坚定。
二、争议要点
患方认为:
由于医方的管理不善,医生的不负责任,导致患者还要再次承受手术的痛苦再次吊水用药的风险,以及心灵的痛苦和恐惧,还要长时间卧床的折磨,健康权被侵害。
医方认为:
医方未能一次手术全部取出患者左跟骨内的固定物,但医方在发现问题后积极处理,却被患者拒绝,且医方的过错并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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