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这笔债务吗
更新时间:2009-08-07 12:46:17
问题描述:
06年的时候我于我女朋友A认识,认识没多久后她以别人还她钱要转账她没工行卡为理由借用我的工行卡,我就把卡给她用了并长期放在她那,之后在06到07年之间多次有钱打进(后来这些我都是不知道的)。08年我于A登记结婚,但结婚后发现她在外面有男人B(我于B不认识),而且家里的钱经常不知去向等种种原因,我们在今年离婚了。没想到离婚后没多久B就一纸诉讼把我告向了法院,说在06,07年之间他打在我卡上的钱要我归还,那是他借给A的,他所提供的证据就是一些存款凭证,其中有很多都不是打在我卡上的存款凭证只有一部分是打在我卡上的存款凭证,并说他还直接以现金和把他的银行卡交与A的方式借了A一笔钱,现在在诉讼里全部要我归还。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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