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不用给法院交纳执行费用6000多,我还能否在申请回复执行?我该怎么做才能很好的保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8-07 11:42:57
问题描述:
您好,年前我和我的生意伙伴发生纠纷,然后走了司法程序,法院裁定他应当偿还我43万4千多。然后我就申请了执行,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执行法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只是让被告录了一次笔录。上个月,我和被告商量好。他给我抵顶了一套小房子,共同约定折合人民币20万,已办理完手续,然后约定其余23万5年给我还清,每个月都还一部分,并且承担银行的利率,但是希望我撤销法院的执行,我觉得这个还款计划可行,想咨询2个问题,1,我撤销执行后,他是不是不用给法院交纳执行费用6000多,2,如果他给我坚持还款几个月后,不给我还了,我还能否在申请回复执行?我该怎么做才能很好的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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