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薪,已立案,不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9-08-07 07:46:57
问题描述:
我公司欠发我09年1月至3月的工资和社保费,合计9471元。我一直索要无果,法人总是态度非常好,但就是不办事。后来,我自己写了一张欠条,在法人来我家取公章的时候,由他签字并加盖了单位的公章,同时,他说如果觉得会过期,到时可以再找他补签。但终不能兑现,所以我已于七月起诉,并于8月17日开庭,同时也向海淀监察投诉要求罚支双倍工资,因为我们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可是我只在起诉书上写了要求返还工资和支付诉讼费。我打过徐滔法律咨询网的免费电话,他们说我不能再加什么要求了,是这样的吗?不能再要求赔偿了吗?法人现在也不联系我了,同时海淀监察的人也在等法院的判决,他们说这样他们才能定性是否能让法人罚支双倍工资。可是,我现在担心的是,就算法院判下来,也执行不了,因为我觉得他们已无资产可言,或已转走。请问,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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