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花费医药费3万元。我母亲这种情况能否有权利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赔偿?得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更新时间:2009-08-05 08:06:51
问题描述:
家母做为一名临时工在本地修复公路的工地上打工,在接近午休时,工地人说别处还有一点活没完事,故乘坐工地农用三轮车去他处做工,在转弯处因车速过快,自己不慎被甩出车厢,掉到附近水泥地面,造成三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共花费医药费3万元。我想请问律师:我母亲这种情况能否有权利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赔偿?要是行,得按照什么程序进行!不甚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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