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员工
更新时间:2009-08-04 10:16:1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7月31日发工资时,公司负责人突然告诉我,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我感到不解,我询问为什么,他们只告诉我工作做得不好,但实际上工作中我没出过任何失误,并且按时交付成果,我每个月的工资是3600,他们给了我本月工资后,并且又多给了我2500,说是下个月的补偿费。我是08年6月来这个公司工作,实习期一个月,7月份正式工作,总共工作了一年零一个月,但保险只是从09年5才开始给我交。
我想问的就是
1、无故辞退员工是不是应该提前告知?
2、对于无故辞退员工应该如何赔偿?
3、对于保险这方面,我非常不了解,如何办理手续?怎样一个过程?
由于对劳动法了解有限,我能想到的就这些问题了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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