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十多年前我爸爸曾经以个人名义写过一张纸条给他的哥哥,请问这样的纸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9-08-03 13:30:19
问题描述:
我们家的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但是十多年前我爸爸曾经以个人名义写过一张纸条给他的哥哥,大致内容是如果他哥哥住房困难,我爸爸愿意将现有住房中的一间房间给他,签了字,但是没有做过公证,也没有一式两份。 目前这个房子我奶奶在住,现在他哥哥回来跟我们要房子了,此人非常无赖,对我爷爷奶奶没有尽到一天赡养的责任,现在一口咬定是我爸爸答应过分给他的。请问这样的纸条有没有法律效力?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纸条失效?比如让我奶奶再做一份公证把房子留给我爸爸,或者我们起诉他没有赡养过老人?(十多年前,经过律师公证,我爸爸跟他哥哥一人一年负责赡养老人,但是第一年还没过完就把我爷爷奶奶赶回来了,第二年在我们家,第三年又轮到他,只去了几个月就回来了,因为他对我爷爷奶奶很不好,他们实在受不了了,一直到我爷爷去世都是跟我们一起住,现在奶奶住在这个房子里,他哥哥却来要房子,实在让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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