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指定内退政策有法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09-08-03 15:44:5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合资企业的高级工程师,我所在的企业认为白领人较多,就决定让产品部核心技术人员支援上级领导集团公司下新成立的公司,而且有硬性指标,还规定了男同志56年前出身,女同志61年前出身的都内退,合同关系留下,人归新公司管理,必须为新公司买力,否则就拿那点内退工资,或停薪待岗。可我又不愿意去新公司,因为我身体不好,是残疾人。可若不去新公司,内退这点钱维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教困难,然而公司拿这个企业规定的内退政策强制我们,我们非常伤心,不知所措,急切需要各位大师帮姐妹一把,先谢谢了。我的问题如下:
1. 国有企业富裕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4月20日国务院令第111号发布)适合合资企业吗?
2. 企业制定的内退政策需要有关部门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批吗?
3. 我今年49岁符合现我公司的内退条件,可是按劳动法规定女干部55岁退休,公司经营没有问题,不存在倒闭,产品部也依然存在,为什么让我们去与我现在公司毫无关系各自独立的生产自主产品的新公司,我想留在现在生产国际品牌的合资企业干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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