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所作所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及遗弃子女罪?
更新时间:2009-08-02 13:36:51
问题描述:
我长期在外打工挣钱.我妻子专职在家带孩子.每月我给她生活费5000.她除了上网就是打牌.根本不管孩子.而且怀疑我有外遇.偷翻我的口袋.打印我的通话记录.若我回家.并实施跟踪.她和她的家人频繁的往我家打电话.辱骂我父母.后来.又把两个孩子全部扔给我.一跑就是两个月.我要求离婚.她以收集用非法收集到的照片和通话记录要挟.不与我离婚.并扬言.若离婚.两个孩子都是我的.房产全部归她.她借给她哥哥和妹妹的几万块钱因没有写借条.她一概不认.房子因是买她姑姑单位的.无房产证.只有一张收据.被她藏起.并说此房子是租赁她姑姑的.我怎样做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像她的这些所作所为算不算的上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及遗弃子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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