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和财产执行
更新时间:2009-08-03 11:07:59
问题描述:
张*2008年5月给李**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今借到现金5万元整。借款人署名张三。
李四凭此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程序,并且提供张三名下的房产2套,其中一套房产为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申请保全时,因为未按时付款,已经被法院查封。另外一套房产产权明晰,无纠纷;问题如下:1.法院以房产价值超出诉讼请求5万元,超标的为理由,没有对张三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致使张三在李四起诉后轻松的把房产交易,过户!法院的理由有依据否?若没有李四如何维权呢?
2.现在判决已经生效,张三败诉。张三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可以强制执行此房产吗?
3.张三2008年7月于王五结婚,王五现有存款若干,轿车一辆,但是所涉纠纷为张三婚前的债务。请问现在可以执行张*的配偶王*的财产吗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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