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变更能否成立
更新时间:2009-08-02 16:56:49
问题描述:
承租户拖欠租费长达8月之久,并书面表示暂停合同履行。出租方又找了第三方作为新的承租方,并与第三方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并保留对原合同债权的追溯权。新合同是否能成立。
问题补充: 书面表示暂停合同的大致意思是:承租方资金发生困难,所欠部分房租无力按期偿还。公司09年6月收缩规模部分停产整顿,上海设计中心亦考虑暂停。所有费用结至09年5月底,请求所欠房租展期偿还。目前正抓紧生产自救,争取早日走出困境,希望继续合作。重启上海设计中心项目。
查阅了原合同,合同中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协议。
据此,若新合同不能成立,出租方要终止合同,有什么路径,请专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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