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已经注销的公司与客户订合同违法吗?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而与客户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7-29 22:22:39
问题描述:
我于09年4月28日在如东xxxx车行定了一辆车子,老板当时承诺于25个工作日内提车,还说如果能给全款,车子可以提得更早点,我们是思车心切,就听信了他的话,于5月20日将所有的钱筹全交给了他,谁知这个骗子加无赖到现在都未给车子,已经三个月了,我们向他要车子,他总是一会儿说在来的路上,一会儿说在南通检测,一会儿说在广州提车,一会儿又说在宁波提车。我们已被他拖得筋疲力尽,决定不买了,向他要钱,而且他也说过7月1日拿不到车子就退钱,可现在这个无赖是既不给车子,也不退钱。后来我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他跟我们订合同时所用的那个公司是已经注销的公司 ,现在这个车行的法人代表是他的老婆,跟我们订合同的是他本人。还有他本人曾写了一个声明(到6月15日他不给车子就赔款1000元一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