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多品牌运作的名义欺骗代理商
更新时间:2009-07-31 09:56:53
问题描述:
我在08年12月31日和广州市安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怡家”半导体照明》的赣州独家代理合同,同时也发了份《“EJ”半导体节能照明》的赣州独家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可公司在第二天(也就是1月1日)又签订了在赣州的第二个《“EJ”半导体节能照明》独家代理商,虽然我们签的分别是“怡家”和“EJ”可是所有供给我们的都是同一种产品,这就相当于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身份证,请问这是否违反合同?现在我要求公司退还货款,请问怎么才能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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