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7-27 13:24:42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一年以前打了一个医疗纠纷官司,经过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认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现基层法院已判决,.但医方现已提出上诉,主要理由是:
一.因受害者本人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故医方提出由于医保已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医方就不再承担赔付,是否有法律依据?(医方的理由是:医保体系不是保险法调整的商业保险,不受保险法调整,不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二.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问题,基层法院判决没有支持,现已过上诉期,能否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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