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耍朋友时和男友一直感情不合,还是留下我了。要不然就等法院的传票。我到底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07-26 17:19:49
问题描述:
去年我在耍朋友时和男友一直感情不合,分了好几次手,但由于他再三要求下还是留下我了。为了不再发生提出分手这样的事我们便签了协议,上面写了如果谁先提出分手就得赔钱,而且赔偿对方100万。我当时以为没什么就和他签了。协议只有一张。而且在他手里保管着。可没想到还是和他分了手。今年我和我的现在男朋友好上了,我们的感情很好,他知道后,就给我打电话,并说我以前怎么怎么的,我一气之下就说了句“要是你现在在我面前我一定杀你两刀。就这话他把音录下来了,作为证据。昨天他给我打电话要我赔他5000元,要不然就等法院的传票。我到底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是接电话都怕。我又没有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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