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7-26 09:23:48
问题描述:
今年年初,晚上天色微暗,我父亲上夜班,骑的是电动车,当时后方有一辆机动车,因为路比较狭窄,我父亲始终靠右侧行驶,行驶了一段路,我父亲前面有一老太步行,当时在路中偏右行驶,但是和路右侧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后面有车,我父亲判断老太右侧有足够距离可以通过,但是当要通过行人身旁时,老太也意识到后方有车,于是立即向右侧避让,这样和我父亲的电平车有轻微相擦,由于老太年级较大,造成骨折,事发后没有立即报案,老人到医院后对方报案,在医院治疗了20多天,我方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用(因为老太本来有贫血,腹水等多种病症,这些费用也包括针对其它病症的治疗费用).
由于现场被破坏,交警只开出了事故证明,没有出事故认定,现在对方还要我方进一步赔偿,像这种情况,因为没有事故认定,所以不能判断我方是全责,那我方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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