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开始工作并没有交代,也就是被辞退的有工资,像我这种情况有法律保障吗?
更新时间:2008-11-26 10:57:26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08年9月24日-2008年11月4日在南昌益智辅导托管中心上班,刨去试用期3天,交接期2天,正常工作日为25天。
可是到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却巧立名目说我是自动辞职,没有做完这个学期,要扣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现在只要10天的工资给我。
他们强调这是他们的原则,可是开始工作并没有交代,没有签任何合同。
有一个和我一起工作的同学,在我辞职的前几天,由于一些原因被他们辞退,她工作18天,却拿到了全部的工资。也就是被辞退的有工资,主动辞职的没有。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法律保障吗?请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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