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09-07-25 12:59:35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我的劳动合同3月31日就到期了,4月-7月这段时间一直在原单位上班,单位给我的工资福利和以前一样,但是单位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这期间,单位有招人到单位参加面试等,与我竞聘该岗位,目前已有一个人试用一个月,昨天接到单位领导通知说我这个月做完就不用来上班了。这种情况下,我想请问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我4-7月的双倍工作,并且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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