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合同过期一年是否就是延续呢?
更新时间:2009-07-30 20:54:44
问题描述:
我在2003年12月企业内部统筹当时安排我待岗。待岗合同是二年,生活费是每月500元。待岗合同书上写咯很清楚二年待岗合同到期后公司在另行安排(补充一点我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待岗合同到期后公司也没有安排我上岗也没有从新签合同还是按照原待岗合同给我生活费500元。直到2008年1月公司停发我的生活费至今,理由就是要我从新签一份待岗合同是每月350元,如果不签就停我 的生活费。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求助知深律师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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