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7-23 12:21:45
问题描述:
某年某月某日,被告1驾车超车时,与原告相撞,造车交通事故,该车车主为被告2,被告3借用该车去接其妻子,途中被告2,被告3均驾驶过车辆,返回途中由被告1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经西安交管认定;被告1负全部责任。法院认为,被告1造成交通事故其应负全部责任,被告3借用该车过程中,将车辆交由被告1驾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2作为车辆所有人,随车辆借用人被告3同车,在车辆借用过程中也驾驶过该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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