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都能要求那些方面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9-07-21 09:31:59
问题描述:
我丈夫是绥芬河市公路管理站离退休职工子女,于2001年从绥芬河市电业局(在电业局之前是从鸡西市供销社调到绥芬河市电业局的并有档案)调到绥芬河市公路管理站上班,当时站长说暂时没有编制,先这样干着等有编制再办理成正式编,所以就先这样和正式编制职工一样工作一样劳动但工资却很少,只有300多元钱(在他之前本单位职工子女来本单位上班,都是先这样,一般最多一两年内有编制时单位给办理成正式编).可这样一等就等了9年,这期间我们多次找绥芬河市交通局局长和公路管理站站长请他尽快给办理,但每次都推脱没有编制,现任站长接任后给涨了一些工资,到现在才开1300多元钱,还不到正式编制职工的一半(有正式编制和我丈夫工龄相同的职工每月将近开3000元)很难养家糊口。更令人不平的是在我丈夫没有编制的9年当中,先后进入公路管理站的不下6’7个人,进来就是正式编,工资都很高。现在站长说编制站里办不了了.
我想请问我们在公路管理站耽误耽误了这么多年,我要要求赔偿要依据什么法律,和那些方面的赔偿,请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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