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罪?
更新时间:2009-07-22 11:44:36
问题描述:
一对情人,因女方浪漫出格,与多个男人关系暧昧。男方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发短漫骂女方。女方打电话到男方单位称其骚乱,挑拨男方与领导之间关系,男方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将事实告之女方其夫。女方遂到110告男方骚扰,随后纠集三人用铁器殴打男方,致使头部缝合八针。请问:1、男方短信是否构成骚扰?2、女方及三人殴打者是否都构成故意伤害?3、短信是否影响对女方判决?
另:女方加男方为亲情套餐,互通电话免费,还算骚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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