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共有人,外部共有人,有这说法,到哪里找依据?
更新时间:2009-07-22 19:28:11
问题描述:
兄弟四人有套共同共有的产权房.按照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卖房,则大家只能都拥有房产不能出售.但按照析产原则,只要一个人想卖掉他的那份就必须让他卖掉,极言之,三个人能全卖掉,只剩那个不同意卖房的人还在.那不是违背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初衷.析产的法律依据是啥,好象是地方法院的习惯判法,物权法是中央政府颁发的,应该是析产原则让位与物权法,也就是说四个人都不能卖房,可现实中地方法院总是以析产原则判兄弟中想卖房的人能胜诉,那怎么办?
有的律师说,分家析产,是内部共有人之间分割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7条,则是规制对外处分共有财产。两者没有矛盾。
内部共有人,外部共有人,有这说法?到哪里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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