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住房买卖
更新时间:2009-07-20 15:47:40
问题描述:
我于1993年经法院判决与前妻离婚。当时法院判决我与前妻在原两居室(公房)中各租住一间。
此后,我一直在我母亲的住房(公房)居住,并没有住在法院判决的居室。
房改时,前妻独自购买了那两居室的产权。此后,前妻再婚,又在其自己单位购买了一套房改后的房屋产权,并单方面将那两居室对外出租。
不久前(今年5月),前妻又将那两居室单方面卖了(70多万)。
而我至今还在我母亲的单位公房居住(尚未再婚)。
请问,有什么法理依据能支持我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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