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麻烦帮我解决下,谢谢!
更新时间:2009-07-21 15:51:29
问题描述:
我原来住的房子是3户人合租(5个人,押金200/人,我和我女朋友 /李(夫妻) /丁)09年1月份开始合租的,租期是1年,中途我有点事,需要去河南,我的那间房子是交到6月13号的租金,(中途我跟一家人说过,如果我不回去了,我会跟他们说,让他们把房子租出去,后来,我回去时,我的房间已经有人住了,(甲) 当时我也没想在继续住了,就又回了河南)6月初,我女朋友过去了, (过了几天才到交房租的时间) 住在 丁 的小房间(丁 在5月份走的,也是交到6月13号),甲 把房租是交给了 李 , 现在我想问下, 李让我女朋友现在如果继续住,要跟他签合同,应该签么?押金要给谁? 我和我女朋友这种情况属于违约么?我女朋友现在还在那住(丁的房间) 到了租期,我原来那间房子的400块钱押金能拿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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