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拉肚子在医院治疗后,回家两小时死亡
更新时间:2009-07-19 08:57:38
问题描述:
7月12日晚21:00左右,我老岳父拉肚子伴随着有点拉肚子,在7月13日凌晨3:00左右我岳母也有拉肚子的现象.在第二天早上7:00过他们俩到擂鼓镇卫生院去医治,随后开始输液,8点过我们问过医生需转院不,医生说不需要.下午四点的样子,他们输液后回家,并且医生留有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他.在晚上8:30分的样子,我岳父出现了肚子疼的症状,随后他二女儿给医生打电话,被医生告知没有什么,用热水溥一下就可以了,但在8:50的样子,岳父就不行了(口吐白沫、脸上涨红,眼睛大大的睁开着),120来后告知已经去世了。在过后的一小时后,我岳母的状况也很不好,随后到北川县医院医治,当时医生就说很危险了,再晚去半个小时也没法了(他们俩在医院输的是一样的液体,吃的一样。只是岳父比岳母多输了两瓶)。 就此事情,医院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他的责任是多少?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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