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外公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为共同共有,房子由我外公居住,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09-07-17 09:19:36
问题描述:
我与我外公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为共同共有,产权证上是我和外公两人的名字,房子由我外公居住,他三年前再婚,今年去世,把属于他的产权全部给了再婚配偶,我们家与他再婚配偶家说好做五七这天大家谈房子问题,结果他们全都回避,我们无法只好自行开锁做了祭奠,走之前重新配了锁,之后我们决定上法院要求析产。结果他们要求我们赔偿住宿费(从我们换锁这天算起的),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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