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雇工工作期间,在黄河边施工溺水身亡,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这种情况能否向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
更新时间:2009-07-17 15:30:02
问题描述:
一名雇工工作期间,在黄河边施工溺水身亡,有同事,有目击者,当地民警出警,经打捞一个月仍未找到尸体,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保险公司说必须见到尸体或是等到两年以后法院宣布死亡才能赔,《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有单位或机关证明本人确实没有生还可能,可不必等两年,这种情况能否向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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