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得到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8-12-02 16:29:34
问题描述:
我小姨在11月4日在台州市路桥区上海海员医院台州路南协作医院做隆胸手术,四点半左右我小姨进入手术室,过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妹就看见一些医护人员慌慌张张的跑进跑出,大约又过了三十分钟我妹被带进手术室医护人员 告知我小姨不行了,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必须马上转院,七点十三分左右我小姨被送到台州医院路桥院区紧急抢救。在台州医院路桥医院我小姨心跳仍然停止了五分钟之久才恢复过来。医生告诉我们,我小姨的大脑细胞若停止四分钟供氧,大脑的细胞就会死亡,就算能救 醒过来,不排除成为植物任的可能性。至今我小姨仍 处在重度昏迷中。医生告知我们苏醒的概率已经非常的渺茫。 经负责处理该医疗事件的路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罗为民说,麻醉师在麻醉前没做相关检查,也 未和我小姨本人签麻醉知情同意书。 医生陈炳俊虽然具备医生资格,但在路桥没有登记注册,属于违 法行医。麻醉师聂远明是台州市中医院注册医生,属于私自出诊,其行为已经违法。卫生局到场之后,该 医疗机构也没有拿出病历及抢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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